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首钢股份)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函[1998]34号文批准,由首钢总公司独家发起,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999年9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1999]91号文核准首钢股份在我国首家采用法人配售与上网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股票,总股本231000万股,其中首钢总公司持有国有法人股196000万股(占总股本的84.85%),向社会公开发行35000万股(占总股本的15.15%),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首钢股份发行A股共募集资金1802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92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178325万元,12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首钢股份成为我国第一家引入战略投资者,第一家由市场确定发行价,第一家实行路演推介的上市公司。2003年12月16日公司成功发行了2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194319万元,12月31日首钢转债挂牌上市。截止2004年12月31日,首钢股份总股本231002.0012万股。
1999年10月15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正式设立。公司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监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关系管理部、审计部。监事会办公室,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行政机构设置为八部一室,即生产部、技术质量部、技术改造部、机动部、销售部、计财部、证券部、人事部、经理办公室,下设炼铁厂、焦化厂、第二炼钢厂、第一线材厂、高速线材厂、钢材深加工项目部、技术中心、设备维检中心、物资供应公司、物资贸易公司。截止2010年底,公司共有员工6764人,退休职工1956人。其中生产人员4883人,销售人员14人,技术人员468人,财务人员51人,行政管理人员747人,服务人员267人,其他人员334人。在6764人中,按文化程度划分: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1896人,中专、高中、技校文化3593人,初中文化1275人。 |